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评〔2017〕4号),现将凉山州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凉山州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
地 点:西昌市小庙乡袁家山村四组
建设单位:凉山州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建筑面积为7500㎡,设一条钢化玻璃加工生产线;辅助工程含办公室、职工宿舍、值班室,占地200㎡,轻钢结构;仓储工程:包括原料库500㎡,成品库500㎡。
建设规模:一条生产线,年产60万㎡的钢化玻璃。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占总投资的15.34%。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邓思辉
联系电话:136843622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凉山州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