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技术规范,现将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精神病防治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精神病防治扩建工程项目
地点:凉山州西昌市姜坡路61号
建设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综合楼;洗浆房;厨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规模:全院病床共300张。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4万元,占总投资的6.74%。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雷丹
联系电话:138814688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精神病防治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终稿).pdf
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精神病防治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