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评〔2017〕4号),现将西昌市高草乡卫生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昌市高草乡卫生院
地 点:西昌市高草乡
建设单位:西昌市高草乡卫生院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一栋2层和一栋1层业务用房及一栋1层周转宿舍,内设:门诊、挂号、诊室、药房、卫生间、操作室、儿保室、护士站、预防接种室、会议室和医生休息室等。
建设规模:编制床位15张,占地面积2377㎡,总建筑面积450㎡。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的5.4%。
公示时间:2020年04月22日至2020年0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马学林
联系电话:1388246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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