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评〔2017〕4号),现将西昌市荞地水电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昌市荞地水电站工程
地 点:西昌市荞地乡九道沟村
建设单位:西昌荞地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水枢纽、输水系统(暗渠、沉砂池、明渠、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公路、生活区等工程组成。
建设规模:装机2×250KW。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占总投资的15.1%。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01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彭亮
联系电话:158890904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