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评[2017]4号),现将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洗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洗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
地 点:金阳县向岭乡和谷德乡境内
建设单位: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个选厂,选厂内新建一条日处理铅锌矿1000t能力的选矿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配套选厂新建1个尾矿库,总库容114.37万m3,服务年限5.6年。项目建成后采用浮选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规模日处理铅锌矿1000t(33万t/a)。
建设规模:一条日处理铅锌矿1000t的生产线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永皑
联系电话:139802820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金阳天泰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pdf
2022.7 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洗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